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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克直播:保定润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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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润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下称润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徐水区人民法院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为最大限度实现资产价值并充分保护债权人权益,管理人对重整投资方案范围内的重整资产与润垚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一并作为竞争标的,进行优选招募。具体招募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随时终止、撤回本公告。
(二)本公告为非要约文件,只作意向重整投资人投资参考使用,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若报名参与,须在现有重整投资方案基础上提交更优的投资方案。
(四)此次招募采取有底限要求的竞争性优选,报名后能否成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五)招募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10月14日下午18点截止,招募期届满前,意向重整投资人须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密封的重整投资方案。
润垚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在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住所地为保定市徐水区正村乡于坊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范围为商品混凝土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66年10月23日。
润垚公司持有的双180型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北站)建设于2017年,双240型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南站)建设于2019年;2022年3月,润垚公司成立了安新县分公司。南站、安新分公司资产长期由原承租人管理和使用,部分资产与承租人投入资产存在交叉。
润垚公司资产评估值为2,743.66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应收账款、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另外,润垚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用土地全部为通过租赁方式使用,非自持土地,存在被出租人收回的风险;房屋建筑物系在租赁土地上所建,没有产权证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已审定债权总额10,217.58万元,尚有部分待认定债权,实际债权认定结果以最终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非常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润垚公司重整成功且在重整成功后有良好的运行及盈利模式。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对应的资信证明和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就重整投资事项完成内部审批或决策手续。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和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提供联合体内部协议,指定牵头单位,且需同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5、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视为愿意依照本公告参与优选工作,愿意成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同意接受徐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润垚公司重整计划内容。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下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如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并捺手印。报名文件应当将纸质原件邮寄或现场提交给管理人,同时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业务(业绩)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全部投资人的主体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4)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重整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
1、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文件后,管理人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检查;报名资格审核检查通过,管理人将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及签署保密承诺函。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款项应汇入以下账户:
2、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以自管理人处查阅本项目重整计划等信息资料,开展尽职调查。
3、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未能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者虽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但最终未能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则该款项将全额无息返还;若最终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则该款项将直接转为执行重整计划的履约保证金。
1、重整投资人针对重整计划中的重整范围(下称重整范围)进行报价。其中,重整范围为润垚公司100%股权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别的设备、车辆等部分实物类资产,该部分资产评估值1,321.30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中,对于重整范围内资产提供的重整投资款不能低于1,385万元(含),支付时间不得长于5年(含)。
2、重整投资方案中需要有明确、具体的履约担保措施,保证重整投资款项的支付安全,确保重整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3、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须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支付方式同上述报名保证金)。若最终未能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则该款项将全额无息返还;若最终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则该款项将直接转为执行重整计划的履约保证金。
4、重整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一式陆份装袋密封(一正五副),封面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并捺手印。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投资人资格和投资方案的审查,并与符合审查要求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磋商,最终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确定的最优的投资方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公告期内没有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无法优于重整计划中的投资方案(重整资金、付款时间和方式、履约担保措施等方面做比较),或因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身问题造成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30日内未能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将申请徐水法院确认原有投资人的正式重整投资人资格,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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